全校师生:
针对寒假放假的情况,图书馆临时设置延长图书的借阅期限,用以解决寒假图书到期,全校师生不能来图书馆还书的矛盾。具体安排如下: 2018年1月10日至3月10日为寒假借阅图书期限,在此期间借阅的图书,不会产生超期欠款。
2015年3月10日以后恢复正常的借阅期限设置;
1月19日前请全校师生到图书馆来确认借阅图书期限,以免造成超期欠款而带来的不便。 特此通知,敬请转告!
图 书 馆
二0一八年一月九日